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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一公务员欲辞职再考 称海拔高身体不适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人民网  2013-04-09    

  “我是那曲地区基层公安机关一名人民警察,由于身体不适应这里的地理环境,经常发病就医,给工作的正常开展,个人的经济问题带来很大的压力。”网友小旦2012年7月毕业于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毕业后通过考试被录用为那曲地区基层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小旦称,由于不适应高海拔地区的环境,自己希望辞职重新参加公务员考试,并向当地咨询相关政策。

昨日,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就此答复,称根据现有政策,小旦若辞职后,不能再参加西藏自治区组织的各类公务员录用考试。

回复介绍,西藏自治区公开考录公务员主要通过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和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两种方式。西藏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公告明确规定,已实现固定就业的西藏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西藏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对象界定为:1.西藏自治区党政群机关中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2.西藏自治区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干部职工;3.西藏自治区国有企业单位中的固定工和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原劳动部门)批准录用的合同制工人。

西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中心建议,小旦在基层工作满2年后,可参加西藏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录或拉萨市组织的公务员公开选调考试,成绩合格后调动到拉萨等海拔较低、气候条件较好的地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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