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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盐业改革 放开经营权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中公教育  作者:  2016-05-27    

  【背景链接】

  2016年5月,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提出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等改革措施。改革之后,盐务系统高度“计划”和“垄断”的权力和市场将成为历史。从2017年1月1日开始,我国将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标准表述】

  [改革思路]

  从此次的盐业改革可以看出,一方面,国家虽然仍需要实行食盐专营,但不再以资本的属性为界限,这将使各种资本可以在这个领域充分展开竞争,为消费者带来好处。另一方面,国家将强化食盐的专业化监管,使食盐的生产和批发等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保证消费者的食用安全。

  由国有资本垄断行业的体制将被打破,而专业化监管的强化则可以保证消费者的基本利益。

  [综合分析]

  虽说食盐专营制度曾经为消除缺碘危害,保证市场供给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盐业专营的弊端日益显现。盐业部门政企不分,盐务管理局与盐业公司“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盐业部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负责食盐市场监管,又垄断盐产品销售,导致食盐批发企业垄断经营,割裂产销链条,生产企业不能直接进入市场自主经营,没有自主品牌。这既不能调动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的积极性,也助长了食盐行业暴利。此外,盐业专营体制除了对垄断经营者有利,对生产者和消费者都没有好处。

  [参考对策]

  中公教育总结,盐业改革就应当以消费者的认同和利益为归依。换言之,要让《改革方案》的价值被最大程度地兑现,仍需系列的配套制度。一方面,要出台更多细则,让盐业跨区域流通等规定能被执行,不至于遭遇有形与无形的抵制;另一方面,则需出台国家层面上的监督和保证机制,防止价格放开后带来的盐价上涨。

  从短期来看,各地需要根据居民碘营养状况调查,动态增加供应点,优化市场供应点分布规划,方便百姓自由选购。从长期来看,应将科普教育前置,帮助百姓提升科学选购的判断能力,降低无碘盐购买“门槛”,保障百姓自由选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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