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6公务员面试模拟题:救护车 “打表”收费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中公教育  作者:  2016-07-14    

  【面试模拟题】

  据《北京晨报》报道,北京从5月1日开始,将使用计价器来确定救护车使用费,取消往返全程计价。对此,引发热议,有人认为医院作为经营主体,应该收取合理费用;有的认为医院作为公益性质单位,不能以盈利为目的,不应该以此收费。对此,你怎么看?

  【中公参考答案】

  长期以来,医院的救护车作为紧急病人的生命希望车,一直存在收费不明,或是收费不合理现象,备受群众争议。

  有的人认为救护车出诊收费是医院变相盘剥病人,是“趁病打劫”,而且病患几乎无依据申诉与维权。同样也,也有人认为救护车作为当今医院的稀缺资源,不应浪费,而且救护车出诊医院也是要付出成本,收费存在合理性。其实,救护车到底是否应该收费以及应该收费多少,是两个都需要讨论的问题。个人认为,医院虽有公益性质,作为当前市场经营主体,在实际经营运作过程中,也是需要付出成本的,所以合理的收费标准是应该得到响应和提倡的。在当前群众争议中,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个人认为是:

  一是医院救护车应保证收费的公开性、透明度和合理性。这需要医疗主体单位做好院前急救价格政策说明,对各项目收费做出明确和规范,价格水平应根据当地物价做好调整与收费。

  二是查清和取消当地医院的各类不合理收费,特别是巧立名目费用,如“空驶费”、“返程费”等,做好统一标准收取,并公布举报热线,让群众监督各级医院执行标准。

  三是完善当前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扩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报销范围,减轻家庭的大病医疗负担,特别是对于特困难群众给于关注。

  总之,当前各级医疗服务单位的管理水平层次不齐,各地收费差异过大,名目不一,是值得当地政府重视和解决的。这也是当前医疗体制改革的难题和重点。北京市政府的做法,值得各地政府效仿和借鉴。

推荐给好友    我要收藏    我要纠错    我要打印
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APP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公务员电子周刊

滚动新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