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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四川成都市考录人民警察递补体检安排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2017-05-02    

  关于2016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递补体检工作安排的公告

  按照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林业和园林局《关于2016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经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同意,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且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同时,按照《关于2016年下半年成都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中“进入体检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66.29分”的规定,2016年下半年我市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共4人递补进入体检(名单详见附件)。

  一、递补体检时间及地点安排

  递补体检定于2017年5月8日进行。请参加递补体检的考生于体检日期当日上午8:00前到成都市公安局正门大门口(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136号)集中并参加检录。

  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检录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递补体检资格。

  二、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

  递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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