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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河南新乡市公务员考试体检通知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2017-05-09    

  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新乡市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16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新乡市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经过面试和体能测评,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含长垣县)(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集合时间:2017年5月13日(周六)上午6:00。

  集合地点:新乡市人民路综合办公楼人才交流大厅门前(位于新乡市人民公园北门)。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按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

  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还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的,体检执行“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综合管理类和警务技术类职位的,体检执行“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其他人民警察职位要求专业为护理学、临床医学、财会金融类的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其他职位按照“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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