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南普洱思茅区选调公务员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2017-07-24 大 中 小
普洱市思茅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优化思茅区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思茅区区级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管理办法》,经思茅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报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普洱市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简介
(一)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为区委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是负责协助区委领导督促检查区委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办事机构。
(二)普洱市思茅区交通运输局:为普洱市思茅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是负责全区农村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水路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及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二、工作原则
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公开选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选调职位及人数
(一)中共普洱市思茅区委办公室1名;
(二)普洱市思茅区交通运输局1名。
四、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普洱市各县(区)及以下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
注:中央、省、市驻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学历、年龄和其他选调要求详见《普洱市思茅区2017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乡镇工作人员还须满足最低服务年限;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6)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尚在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的;
(6)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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