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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2015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中国教育在线  2015-02-15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5年2月18日18:00时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

  电话确认:联系电话0991-2821540、2826370。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xjcbwzgljjj@163.com,邮件内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联系手机、电话和确认参加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面试等信息。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应在2015年2月18日18:00前电话通知我局劳动人事处,并将《放弃面试声明书》(样本见附件)的书面材料传真至我局。(电话:0991-2826370,传真:0991-2822075)。

  二、邮寄材料审查

  请考生于2015年2月18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并电话确认,将以下材料报送我局劳动人事处,考生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将取消面试和录用资格。

  1、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名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如实、详细填写奖惩情况、学科成绩、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复印件(应与本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信息相符)。

  5、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社会在职人员和考生报考时未就业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现已就业,除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工作证明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201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如果没参加工作,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其他材料: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

  材料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A座16楼、新疆储备物资管理局劳动人事处收(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邮编:830002。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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