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5国家公务员面试技巧:别露出杀人般微笑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中国教育在线  2014-09-22    

  面试期间,各位考生的复习重点基本上都放在了知识性的提高上,有很多影响考试的因素就被大家忽略掉。在这其中最容易被忽略掉,但是会很严重影响评分的一点就是——面试礼仪。我们常说:“我们永远没有第二次机会给别人第一印象”,所以我们给予考官的第一印象是非常重要的,这一点会影响考官对我们的观感。如若我们有一个好的礼仪表现,考官也许会有兴趣耐心去听我们答题的内容,但如果第一印象很糟糕,那是一定会没有兴趣再听下去。

  1.静态礼仪

  (1)杀人微笑

  考场是一个非常严肃紧张的场合,考官在考场内一天的静坐会让考场更加的低气压。考生在进入考场前的紧张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在进入考场后面部表情会更加的僵硬。这样无法让考官给予我们一个“阳光,具有亲和力”的认定。因此在考场问好时,考生尽量应当做到适度微笑,在答题过程中可以根据题目内容漏出微笑。 这样不仅会一定程度上缓解考生的压力,也可以让考官能够放松一点。(这一点尤其对于女生是非常重要的,男生可以根据报考岗位来看,如若是警察岗位等,并非全部都要微笑)

  (2)眼神交流

  面试概念中一直强调的一个问题就是“面对面的交流”,但是因为受传统的“应试教育”的影响,但凡有“试”这个字,考生就无法把考场真正当做一个交流的场合。因此在考场会表现出非常不好的眼神礼仪,主要有向上看、向下看、眼神游离闪烁不定三种情况。这3种情况其实都是由于考生的不自信造成的。没有一个坚 定的、肯定的眼神,考官的注意力也无法被考生长时间的抓住,即使答题的内容再丰富,再吸引人,考官也会怀疑进入单位后考生与人沟通交际的能力。因此考生在 答题时,一定要与考官有一定的眼神交流。通常考生不敢交流的最主要的原因在于直视考官的眼睛会害怕导致答题思路中断,这里教给各位考生一个方法——不需直 视考官的眼睛(一直盯着人看也是非常不礼貌的),可以看考官的鼻梁位置。这样避免紧张,也与考官有一定程度的交流。

  (3)认真倾听并给予回应

  所有面试考试开始前,考官都会读一段引导语给考生,考生一般都会在这时做出错误的反应,即是坐下来就拿着笔准备记录。但是倾听是尊重他人的基础表现, 并且未来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能力,因此,建议各位考生,入座后认真倾听主考官说的每一句话,并给予适当的点头或语言回应。

  (4)符合场合要求的服饰

  关于服饰会有针对性的介绍,在这里只是首先简单提出。曾经有考生提问过:“老师,面试是不是可以穿的随便点?”这里可以直接的告诉各位考生,过于随意是一种不尊重的表现,我们在正规的商务场合是不可能看到有人穿着运动服和运动鞋。换种想法,考官们都穿着非常正式,而考生很随意,是否也有一种无法融入的 感觉?因此穿着适当正式也是很重要的。

  2、动态礼仪

  (1)良好的开场白与结束语,谢谢时时挂嘴边

  在考场上,考生与考官是第一次见面的陌生人,并且他们也许是大家未来的领导。所以在考场内说句“各位考官好”“各位考官再见”是最首先应当体现出的礼 仪要求。其次,“逢请必谢”更是能够体现出我们良好涵养的一件事,在考场上考官会说“考生请坐”等,这时应当给予考官很好的回应。

  (2)小动作不要有,适当手势允许但不宜多

  答题过程中,考生会出现很多平时不会有并且自己注意不到的小动作。如转笔、抓头、摸脸、扶眼镜等,这些小动作在平时出现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在面 试考场上出现就体现出了考生不是很优秀的自控能力,尤其在“审讯似的考场”中,考生位置又如此的突出,考官对于考生的每一个细节都可以非常直观的看到,因 此考生一定要注意多余小动作不要有。

  但是多余小动作不要有并非代表手完全不能动,在考生答题的过程中,会有一些感情的表达,这时手势的出现是非常正常的,所以允许有适当的手势表示,这也是一种静态的语言。但是要注意,手势可有,但是不宜多,考生在考场上容易出现重复多次的手势,变成了不断的手舞足蹈,因此要节制。

  本篇文章主要针对各位考生在面试考场上最常出现的错误进行了一些分析,在实际的面试中有更多需要各位考生进行关注的。微不足道的行为体现良好修养,在 很多时候,考生一个很细小的动作就能体现出良好的修养。如轻轻搬动座椅、离开考场时将座椅、桌面的纸张都归原位,这都是加分项。也许现在很多还是做不到 的,但是专家说“一个习惯的行程需要21次的重复动作”,广大考生从现在开始,纠正自己不正确的礼仪习惯吧。

推荐给好友    我要收藏    我要纠错    我要打印
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APP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公务员电子周刊

滚动新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