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20国考面试热点:职场新人权益维护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中公教育  作者:  2020-02-24    

  【热点链接】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该不该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试工”等于试用期?约定试用期就一定是好事? 某院受理的涉试用期劳动争议案件呈两位数增长。法官提示,一纸劳动合同里也许就埋了“坑”,职场新人还需多加小心。

  【命题预测】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试用期内双方的权利义务,然而,现实中却出现了一些偏离法律轨道的情况,职场新人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1、概括现象,予以否定评价。

  法律规定试用期的本意,是通过试用期的互动和磨合,让用人单位选择到合适的劳动者,劳动者也能找到理想的平台。对于劳动关系双方来说,机会和权利是平等的。但用人单位投机取巧的行为,显然是对法律威严的挑战,是对劳动者的不尊重,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仍需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2、联系实际,多角度分析

  原因:(1)多数求职者求职心切,社会经验不足,对用人单位过于信任,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较真、不重视,对劳动法律法规不了解,无法识别合同漏洞等,这些都为用人单位“挖坑设卡”提供了可乘之机;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求职者在职场上仍处于弱势一方,即便是发现了用人单位不合理不合法的一面,考虑到抗衡的成本,多数人还是选择了沉默或离职。

  (2)用人单位为了减轻用工成本,利用职场新人的弱点,规避劳动法律法规义务,故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不为其缴纳社保、随意苛扣工资等逼劳动者辞职,是唯利是图、罔顾法律的表现。

  (3)劳动监管部门对与这一问题的出现也难辞其咎:对违法用人单位监察不及时、监管不到位、处罚成本过低,对劳动者的法律援助力度不够,种种问题的叠加和积累,导致最终的解决乏力。

  影响:用人单位这些违背法律宗旨的做法,不仅对劳动者不公平,而且还破坏了用人环境,影响社会诚信,不利于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3、提出解决措施。

  (1)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模糊的条款具体化、清晰化,让用人单位再无可乘之机;同时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力度,予以相应的法律援助,为劳动者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

  (2)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通过及时监察监管,建立违法违规用人单位“黑名单”制度,并予以曝光公示,倒逼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

  (3)求职者也要增强法律素养,认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提高自我辨别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从而有效规避试用期的“坑”。

  更多2020年公考内容,请查看中国教育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网址链接 

推荐给好友    我要收藏    我要纠错    我要打印
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APP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公务员电子周刊

滚动新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