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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违法多生或婚外生育 不予报考国家公务员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海峡导报  2014-09-30    

  福建省公民违法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将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变、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制度不变、计生一票否决制不变。《实施意见》特别强调,福建省将严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特别是多生育、婚外生育的行为。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职工违法多生育、婚外生育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予以开除;公民违法多生育或者婚外生育的,不予报考国家公务员和竞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明确,福建省对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明显下滑和政策外多孩率显著上升的县(市、区)进行通报约谈,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列入重点管理。要严格把好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计划生育审核关,对有多生育、婚外生育行为的一经核实,按法定程序取消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调配、表彰奖励和入党过程中,严把计划生育关。

  此外,根据《实施意见》要求,福建省要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对政策实施前已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单独夫妇,依照生育行为发生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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