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由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在笔试开始前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职位。如决定取消该职位,相应报考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竞争。
2010年5月5日前,北京公招网公布报名者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事宜。初审合格的,本人从北京公招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公开选拔资格。
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
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特别是运用有关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在统一时间内进行考试。
3、面试环节:
副局级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面试环节包括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资历评价、心理健康与工作压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五项。部分进行专业管理能力评价的职位,不再组织无领导小组讨论。
处级领导干部和区县局级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职位面试环节包括半结构化面试、资历评价、心理健康与工作压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四项,部分职位进行专业管理能力评价。
资格复审人员比例
资格复审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6:1。根据笔试总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北京公招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原件和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到相应职位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并提交个人近三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资格复审人员按该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公开选拔的纪律要求
公开选拔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和市纪委监察局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市委组织部举报专用电话:
12380
市纪委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
83736108(9:00-18:00)
63841234(18:00-次日9:00)
公开选拔的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参考心理健康与工作压力测试结果、外语水平测试成绩,确定每一职位的前3名人选,到指定医院体检合格后,列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组织考察。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特别提示
为顺利通过资格初审,请您在填报个人信息时,请尽可能提供详细情况,比如:详细的工作经历(工作过的单位和所担任过的职务)、参加学习培训情况、立功受奖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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