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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大学生村官考试

   专题介绍:
  江苏省2010年大学生“村官”选聘工作于4月11日正式启动。今年将继续采取省市联动的方式,一共选聘4061名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并将加大选聘和培养力度,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大学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干得好、流得动、早成才。
   详情可查看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频道(http://gongwuyuan.eo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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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江苏大学生村官备考冲刺专项辅导笔试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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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江苏南京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江苏无锡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江苏省徐州市2010年选聘大学生村官简章
   江苏常州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简章
   江苏南通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江苏连云港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江苏淮安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江苏盐城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江苏扬州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江苏泰州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江苏镇江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江苏宿迁市2010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江苏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选聘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选聘对象为3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原则上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非中共党员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也可选聘。选聘的基本条件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2)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3)学习态度认真,能如期毕业;(4)身体健康。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报考注意事项

  1、各市选聘办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需慎重考虑,根据各市选聘简章,选择一个省辖市,或省辖市的一个县(市、区)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如使用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地区。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如有问题,可拨打电话010-59370500咨询。
公务员考试
  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频道 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权发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信息的权威网站。
  2010年江苏大学生村官考试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网址:江苏人事考试网
(www.jsrsks.com.cn)
网上报名 4月11日至4月17日
资格初审 4月11日至4月18日
交费确认 4月11日至4月19日
打印准考证 5月3日至5月7日
笔试 5月8日
笔试成绩查询 待定
  2010江苏大学生村官考试咨询电话
  省选聘办政策咨询:025-83238910、83238891
  考务技术咨询:025-83236085
  2010江苏大学生村官考试问题解答
  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一)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从起薪之月起,按照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的各项社会保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统一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计发住房补贴。
  (三)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四)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职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经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
  (五)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在3年内报考省内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或选择一门单科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苏北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七)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关于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考察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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