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户籍条件: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具有内蒙古户籍(含内蒙古生源的区外高等院校毕业生);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已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在内蒙古服务和已经服务期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大学生“村官”)、正式列入旗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日常管理的“储备人才”,也可以报考;
4.学历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22日至1991年8月22日期间出生);
6.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7.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的《招考职位表》)。
|
|
报考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报考者必须在内蒙古人事信息网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用蒙古文答卷的报考者须在《报名登记表》上注明,以预订相应的答题纸;报考者须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录用的,责任自负。
|
|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者,须将家庭所在地的旗县(区、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以及报考者本人的姓名、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2009年8月29日前传真至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287870),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
|
对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以及正式列入旗县以上人事行政部门日常管理且储备已满2年的“储备人才”报考者,凡截止到2009年8月22日,服务期满后未超出3年(2006年8月22日后服务期满),且未被正式录用到机关或聘用到事业单位(列入行政或事业编制)工作的,按照加分标准统一给予加分。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储备人才”报考者(人事行政部门存有其“储备人才”协议书、原始花名册和“储备”两年期间的年度考核表),须在8月29日前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送当地旗县(区、市)人事劳动局,以便逐级进行核实。核实结果经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服务期满符合加分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大学生“村官”报考者,在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具有加分资格。 |
|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2.5分。
2.符合加分条件的“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和“储备人才”报考者,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1.66分。
报考者同时具备以上加分条件的,累计加分。其中,所有科目加分之和若超过10分,则按照在合成笔试成绩前的每科成绩上加3.33分的方式进行加分。
|
|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两份,并携带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复印件;区外高等院校内蒙古生源的毕业生,须携带带有生源地原户口注销页的户口或原注销户口派出所的证明)、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证件,按照《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中的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
|
|
|
2009年内蒙古公务员考试时间 |
|
报名网址: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http://www.impta.com) |
网上报名 |
8月22日至8月27日 |
缴费确认 |
8月22日至8月29日 |
打印准考证 |
9月9日至9月12日 |
笔试 |
9月13日 |
笔试成绩公布 |
待定 |
面试 |
待定 |
|
|
09内蒙古公务员招考咨询电话 |
|
|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一处:0471-4812622;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471-6610612;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0471-6601706。
|
|
|
|
2009内蒙古公务员考试问题解答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