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其中,本科学历的须25周岁以下,即1984年7月17日至1992年7月17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须28周岁以下,即1981年7月17日至1992年7月17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中央和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须参加并通过公安部门规定的体能测试。
非上海市户籍(生源)已就业的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非上海市户籍(生源)的非应届毕业生,必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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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过程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 现役军人;
(5)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 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7) 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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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慎重报考,一经缴费确认,不再办理退考。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网上报名须正确上传照片并按时缴清费用,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六)考生应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七)报名信息一经缴费即不得更改。
(八)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另外,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报名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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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考生持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考生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2010年7月23日10:00-16:3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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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内容包括2门公共科目和1门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为《政法》。 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公安人民警察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申论》主要测查报考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考试为《政法》,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公安人民警察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法律知识。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50分。
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三)考生应考时务必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带至座位。
(四)严禁将试题本、答题卡(纸)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五)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六)考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注意了解世博期间交通限行和管控规定,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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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完成报名、选择身份并正确上传照片后,持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身份证和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于4月15日下午14:00-16:0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可免去其考试、体检等费用,其费用由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和上海市公安局共同承担。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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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的原件和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选调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四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以及“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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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市警察考试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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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网址:21世纪人才网
(http://www.21cnhr.gov.cn/) |
网上报名 |
7月17日至7月23日 |
网上缴费确认 |
7月17日至7月26日 |
打印准考证 |
8月24日至8月26日 |
笔试 |
8月28日 |
笔试成绩查询 |
9月22日10:00后 |
面试 |
9月下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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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警察考试咨询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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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电话:021-22020791、22020775
考务咨询电话:021-64049005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1-24022726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021-95516-5
监督电话: 021-64333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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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上海警察考试问题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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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招考的公安人民警察主要从事什么工作?
这次招考的公安人民警察主要在公安机关基层单位从事法律规定的治安管理、各类案件办理、巡逻等执法勤务工作。
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0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这次对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学历有何规定?
学历是指经国家认定或上海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或成人教育机构负责发放的毕业学历。
报考的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上“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上海海外人才服务中心(梅园路77号)亦受理海外学历的认证工作。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在面试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单位审核。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否报考?
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期间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国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
对招考简章中“专业”、“学历”、“政治面貌”等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报考人员对简章中的“专业”、“学历”、“政治面貌”、“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等内容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的,请与招录单位直接联系。
对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西部志愿者、专职辅导员和“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有哪些优惠政策?
对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生)、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满4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和“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优先录用。
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部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部门无关。
对虚假报考及恶意注册等行为如何处理?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4号令),凡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报考人员存在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且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
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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