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2、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
3、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4、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
|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职位表》中“3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
5.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此次招考要求的学历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应届毕业生须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布招考职位的全部条件,其中:报考法官职位、检察官职位、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必须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人民警察法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
|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均为汉语试卷。其中,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法检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劳动教养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加试《监狱基础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基础知识》、《监狱基础知识》为客观性试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以填涂的方式答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采用网上阅卷的方式,考生必须使用0.5-0.7mm的黑色签字笔在专用答题纸上用汉语答题。 |
|
(1)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职位所属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兵团机关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各师人事局负责本师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兵团监狱管理局负责本系统招考职位的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打印的《报名表》和《职位表》中报考职位“其他条件”栏上需求的资格证书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考生须持单位证明,“在农牧团场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须持团场政工办出具的证明(说明具体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
在疆服务的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须持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内容说明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及工作表现)和服务证。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
“基层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团场工作时间”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严格按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凡不符合职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所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有“双语能力”要求的职位,在资格审查时增加双语能力的测试,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
|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师、团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人事局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享受减免政策的考生,不通过网上缴费,到所在地师人事局缴费,乌鲁木齐地区的考生到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缴费。 |
|
|
|
2012年新疆兵团公务员考试时间 |
|
报名网址:兵团组织部考试中心
(http://www.btpta.gov.cn/) |
网上报名 |
4月2日至4月7日 |
缴费确认 |
4月2日至4月8日 |
打印准考证 |
4月15日至4月19日 |
笔试 |
4月21日 |
笔试成绩公布 |
5月21日18:00 |
资格审查 |
5月30日至5月31日 |
面试 |
6月9日至10日 |
体检、体能测评 |
6月10日至6月12日 |
考察 |
6月18日至7月10日 |
|
|
2012年兵团公务员考试咨询电话 |
|
|
1.网上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991-2890637
2.技术支持电话:0991-8883053
3.网银服务电话:010-59370500
仅供参考 |
|
|
|
2012年兵团公务员考试问题解答 |
|
哪些人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2、近五年来被兵团、各师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公务员。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考生。
关于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年龄的规定怎样理解?
报考人员的年龄规定,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6年3月31日至1994年3月31日期间出生)。
同时,考虑到人民警察受衔的年龄规定,以及团委、机要等单位特殊职位要求,对人民警察等部分职位的年龄作了具体规定,详见《201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
特别提示
兵团公务员招考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