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招录人数:专科生5164人。
考试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
面试体检: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毕业去向: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
招录人数: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7360人
考试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民法学。
面试体检: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毕业去向: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招录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历要求: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招录人数:共招收硕士研究生513人
考试报名: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试点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考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及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面试体检:省(区、市)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组织政法等有关部门进行。
毕业去向: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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