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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辽宁鞍山高新区招聘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高新区组织人事局  作者:  2017-07-13    

  2017年鞍山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鞍山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

  3、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二、岗位设置及资格条件

  详见《2017年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其中,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7月。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7月20日16:00,每天8:30-17:30。

  2、报名地点:鞍山高新区组织人事局(高新区管委会二楼西侧)203室。咨询电话:0412-5220359、5213390。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需携带《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检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信息表》可登录鞍山高新区网站www.asht-zone.gov.cn下载。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考人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导致后果,由报考人自负。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即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报考人,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能力测试

  考试将按照“分岗考核”的方式,对不同岗位设定不同考试形式及内容。

  1、招商岗位(采取“考察+面试”的方式)

  (1)考察:根据岗位资格条件,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对考生的工作经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其他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对符合要求的考生,择优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采用“淘汰制”,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最低分数线直接淘汰。对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岗位出现空缺不予补录。

  2、综合文字、窗口服务和社会工作者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含报考招商岗位的考察环节)通过后,直接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两个方面,在一张卷面一并进行。

  笔试采取百分制,根据考生成绩综合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分数线,未达最低分数线直接淘汰。对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聘用计划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参加面试。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采用“淘汰制”,满分100分,最低分数线为60分,未达最低分数线直接淘汰。对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岗位出现空缺不予补录。总成绩=笔试成绩×40%(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60%(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组织实施。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鞍山高新区管委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重点考核报考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实际工作能力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报考人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高新区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被确定为正式聘用人员的,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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