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2015年下半年重庆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即《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南川区、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彭水县所属各招录职位合格分数线为90分;
(二)其余区县、市级各部门(含垂直管理单位)及北部新区各招录职位合格分数线为100分。
特别提醒:合格分数线仅是对参加考试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各职位进入体能测评或面试的最低分数,由该职位从高到低按照体能测评或面试比例确定。
二、成绩查询
(一)考生登录本网站进入“成绩查询”栏,通过输入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的方式,可详细查询本人的笔试总成绩、单科成绩、本人所报考职位进入体能测评或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及本人在所报考职位笔试成绩的排名情况。
(二)请未打印报名信息表或遗失了准考证的考生,于2015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及报名序号登陆报名系统打印。
(三)请忘记准考证号的考生,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cqhrss.gov.cn/u/cqhrss/)首页,依次点击“在线服务”——“成绩查询”——“找回准考证号”栏,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找回准考证号。
(四)若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申请对本人考试成绩进行核查。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核查,要求对主观题科目核查成绩的,由考生本人(委托人)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公布考试成绩后3个工作日内,向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渝北区新牌坊一路1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三楼301房间)提出申请,填写《人事考试核查成绩申请表》,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公布成绩后5个工作日内,将核查的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三、工作安排
(一)现场审查报名资格。按照公告规定,审查报名资格由招录区县(自治县)、市级部门负责。请进入体能测评或面试的考生,提供公告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包括:本人毕业(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同时提供网上照片初审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和《2015年下半年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表》(请在《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下载附件3)。此外,在职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在台湾高等学校接受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大陆学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职位中要求为“少数民族”的报考人员,其户口簿、身份证记载的民族信息应一致】,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审查报名资格、体能测评、面试及体检安排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3。
四、关于递补
根据公告规定,在现场资格审查阶段,可能出现进入体能测评或面试的人选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需要递补的情形,请笔试成绩在本人所报考职位进入体能测评或面试最低分数线附近的考生保持通讯工具通畅,以免失去递补进入体能测评或面试的机会。
面试结束后,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了缺额,则取消该招录指标,不再进行递补。
附件:
1.重庆市2015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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