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江苏: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调整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来源:扬子晚报  2006-12-18    

  记者17日获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省人事厅日前发出通知要求,我省8个全国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从即日起小幅上调,此外还规定了省内人事考试机构在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时可收取面试考务费100元。

  据悉,此次调整收费标准的8个全国人事考试项目包括职称外语、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国际商务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药师资格、质量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和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务费调整为每科50元,其余7个考试项目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科60元,各项目报名费仍维持每人10元标准不变。通知还对省内人事考试机构在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面试的收费进行了规定,相关机构可以向每位入围面试考生收取面试考务费100元。其收入及分配按照组织面试、谁收费谁使用原则执行。此外,鉴于江苏省职称外语补充考试,由原来的“纸考”变成“机考”,考试成本有所增加,我省将该项考试考务费标准提高至60元/人。 

推荐给好友    我要收藏    我要纠错    我要打印
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APP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公务员电子周刊

滚动新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