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广州人事网 2010-09-29 大 中 小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是协助市委领导处理市委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拟公开选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会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主任科员以下职位2名。
二、选调范围
在广州市、区(县级市)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现任主任科员以下职务人员中选调。
三、报考条件及资格
(一)思想品德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相容性。
(二)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等次以上。
(三)年龄在30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财务管理、财政学、会计学专业毕业。
(五)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具有3年以上财会工作经验。
(六)从化、增城市报名人员要求未婚。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
交换或邮寄至广州市法政路30号市委办公厅人事处收,邮编510046。
(二)报名时间
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15日止(邮寄方式以邮戳为准)
(三)报名材料(所有材料均要求A4纸复印)
1、《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见附件),贴免冠彩色大一寸近照。
2、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本人参加笔试(含实际操作)。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需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二)笔试(含实际操作)
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笔试时间初定于2010年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等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依照高分到低分递补人选。面试时间初定2010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并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人选。体检时间初定2010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前向报考者所在单位征求选调意见(报考者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的取消考察资格),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任职回避的情况。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过程同时复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选调条件。组织考察时间初定2010年11月上旬。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由我厅办公会议按1:1的比例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同时在广州人事网和拟选调人选原单位公示7天。公示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并由我厅研究确定是否递补选调人选。
(七)办理转任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我厅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六、联系电话
行政处 83103673,人事处 83103032。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人事处
2010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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