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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宁夏公务员考试报名政策问题解答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中国教育在线  2015-03-23    

  一、关于报考条件

  1、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能否报考?

  答:能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专业、学历等)的可以报考。

  2、留学归国人员能否报考?

  答: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结束前无法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3、持辅修、第二学历证书者能否以辅修、第二学历专业报考?

  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学历证书(毕业证)的,可以主修、第一学历(学位)专业报考,也可以辅修、第二学历(学位)的专业报考。

  4、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学生能否报考?

  答:不能。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能报考外,正在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专升本、政法定向培养生、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均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生源地”指的是什么?

  答:生源地是指报考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

  6、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能否报考?

  答: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符合招考职位条件,且最低服务年限已满五年(自录用文件下发之日算起,包含试用期)的可以报考(有其他服务期要求的按约定期限执行)。

  7、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有什么要求?

  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考职位的要求。为了方便考生报考,请考生仔细阅读《宁夏回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专业指导目录(试行)》,选择适合自己专业的岗位报考。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对应的专业大类。对《招考公告》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联系。

  8、如何理解“基层工作经历”?“两年”如何计算?

  答: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过,或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者,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为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 “西部计划志愿者”、“特岗教师”的,其基层服务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为“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其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执行,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时间有中断的,可累计计算。

  9、哪些人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职位?

  答:凡在我区参军入伍,且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并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退役士兵,可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定向招录职位。

  10、在这次招考中,对 “三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有什么倾斜政策?

  答:为鼓励大学生到基层服务锻炼,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这次招考中,拿出99个名额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考。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三项目”人员及“退役大学生士兵”既可以报考定向职位,也可以报考其他职位。定向招考的职位将采取单独划线、切块录用等措施,确保定向招考任务的落实。

  服务期满“三项目”人员享受定向招录政策的期限为五年,即必须是2010年及以后服务期满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职位。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已享受过“三项目”定向招考(聘)政策并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录政策。

  服务期未满两年的“三项目”人员不能报考定向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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