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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贵州省人民警察招录简章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作者:  2017-03-02    

  贵州省2017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继续深入推进省委省政府“两个80%”政策,满足我省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特别是基层执法部门一线警力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我省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2017年我省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人民警察。为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公务员局制定《贵州省2017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工作简章》(以下简称《招录简章》),现公布实施(贵阳市辖区人民警察招录简章由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单独面向社会发布)。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录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录工作按照编制招录计划、发布招录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录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考区及考务工作安排

  根据招录计划,按照相对集中、方便考务工作的原则,设省直、贵阳、遵义、六盘水、安顺、毕节、铜仁、黔南、黔东南、黔西南10个考区。省直及垂管系统的考区设在贵阳市,市(州)辖区的考区原则上设在本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必要时,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特区)设置考点。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全省(除贵阳市外)考试考务工作,并负责命题、制卷、阅卷;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考试考务工作。

  三、招录计划及职位

  全省共计划招录人民警察704人。其中,市(州)级机关计划招录9人;县(市、区、特区)级机关计划招录57人;省直垂管系统基层单位和派出机构(监狱、强制戒毒、乡镇法庭、公安<森林公安>派出所等)计划招录638人。各招录职位详见《贵州省2017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职位表》(附件1)。

  报考公安(森林公安)派出所、法庭的人员纳入公务员乡镇培养计划和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计划,符合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相关条件的,同时纳入国家基层服务就业项目人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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