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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国考公告解读:首次明确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中公教育  2015-10-14    

  2016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于10月14日零时准时发布,考生进行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0月15日-10月24日,共计10天,公共科目笔试将于11月29日举行,2016年1月10日左右公布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

  通过对公告的分析发现,2016国考招录政策最为显著的变化是:首次明确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而在此之前,仅仅是限制服务期限不满2年的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这一变化可称之为公务员考录工作的一个分水岭,标志着“遴选”和“公考”两大公务员录用渠道从此泾渭分明,体制内的在职公务员和体制外的应届、社会考生在考试中不会再狭路相逢。“双通道”的确立和分开,也能避免中央机关和中心城市对基层、艰苦边远地区公务员人才的“虹吸效应”,使公务员队伍结构更加均衡合理。

  以下,中公教育专家对2016国考公告进行深入解读,以期为考生后续报考指引方向。

  一、仍然坚定不移地重视基层用人导向

  除了基层招录力度显著加大外,今年对于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中央机关直属机构县(区)级以下职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会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例如,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适当调整报考年龄、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

  一升一降,体现了考录政策向基层的倾斜,也彰显了国家对于基层人才的重视,“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决心。对于广大希望踏入公务员行列的准考生而言,应透过这些政策真正了解国家“选人、用人”导向,做好投身基层、扎根基层的身心准备。

  二、仍将进一步探索分级分类考试

  此前,国家公务员局在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今年仍将进一步探索分级分类考试。对省级以上机关和市(地)级以下机关职位分别命制公共科目笔试试题,指导海关、国税等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系统结合本行业特点自主命制面试试题,进一步提高试题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和外交部,商务部等部门的非通用语职位,继续实行“2+X”考试模式,即除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门公共科目考试外,考生还需要统一参加专业科目考试或外语水平测试,突出对专业能力和素质的测查,以满足招录机关实际用人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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