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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公务员面试热点:酒后驾车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华图教育  2010-05-15    

  热点点睛五:酒后驾车

  【背景链接】

  2008年12月14日,成都长期无证驾驶的孙伟铭在醉酒驾车追尾逃逸途中,严重超速并撞向反向正常行驶的4辆轿车,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2009年9月8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死刑案”“广东黎景全醉酒驾车死刑案”分别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对被告人黎景全和被告人孙伟铭分别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自2009年8月15日在全国开展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至20日,全国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11696起,醉酒驾驶1637起。

  据公安机关统计,1998年,全国共发生酒后和醉酒驾车肇事5075起,造成2363人死亡。2009年1月至8月,共发生3206起,造成1302人死亡,其中,酒后驾车肇事2162起,造成893人死亡;醉酒驾车肇事1044起,造成409人死亡。

  【华图解读】

  ? 酒后驾车原因

  第一,我国对于酒后驾车的处罚规定过轻,违法成本太低,酒后驾车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根源在于许多人认为只要有钱,可缴纳罚款或赔偿就可以了事,是酒后驾车屡禁不绝的最根本原因。

  第二,国民安全意识薄弱,交通安全道德意识不强,市民和司机意识不到酒后驾车的危害性,自觉守法意识不强。

  ? 各方出台措施

  (一)公安部专项行动

  中国公安部自8月15日起在全国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严厉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全力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对酒后驾驶的,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从严处罚。

  (二)湖北探讨建立“酒后驾驶”治理长效机制

  针对“酒后驾驶”反复性高的特点,湖北省交警总队呼吁尽早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处罚力度、拓展“酒后驾驶”治理的深度和广度,从根本上杜绝“酒后驾驶”现象。希望能够用制度的常态化管理将治理深入地开展下去,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共同探讨长效机制的建立方法,从而确保从根本上杜绝“酒后驾驶”现象。

  (三)武汉对酒驾实行单位抄告制

  武汉市交管部门对查获的酒后(含醉酒)驾车人实行单位抄告制,并要求各单位建立内部追究制度。

  (四)总参规定军人酒后驾车一律扣驾照半年

  (五)太原:公务员酒后驾车先免职再追责

  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公务员将“先免职,再追责”,该项制度将对公务员、机关单位工作者提出更严格的要求。

  ? 应对措施

  第一,完善相应法律、法规,加大处罚力度。对酒后驾车、酒后伤人事件的过分容忍,酒后驾车肇事的犯罪成本不高。要解决违法成本太低这个问题,就要完善我国的交通安全法制,甚至提高到刑事层次上,国家《刑法》对酒后驾驶需深入探讨、完善。

  第二,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令行禁止。我国各地交通执法部门应严格检查酒后驾驶,加强检查常态化;同时执法部门在处罚时坚持做到一视同仁方面也还有待改进。

  第三,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平台宣传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特别是酒后驾车、酒后伤人给人身安全带来的危害后果,使公民及广大司机深刻认识到酒后驾车、酒后伤人对生命健康的践踏。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公民参与交通安全管理与监督的权利,依靠群众的智慧,形成诚信驾驶的社会氛围,体现社会公平和对对生命的无限尊重。

  第四,大力提倡和完善正规的代驾服务等业务,以解决酒后代驾业务的需要。国家要规范汽车代驾行业的合同条款,对服务双方进行权益保护。

  第五,加强社会监督。建立酒后驾车群众举报程序,设立禁酒举报热线,对举报查实的,视情予以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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