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64人简章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城阳就业网 作者: 2017-01-06 大 中 小
2017年青岛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64人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2015〕6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6〕177号)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4人,其中: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4人(详见《2017年青岛市城阳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人(详见《2017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根据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青岛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岗位见《计划表》)。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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