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简章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2017-01-06 大 中 小
2017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以及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2017年城阳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共300人(详见《2017年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2日以后出生);
6.具有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根据相关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报考,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需具有符合岗位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方可报考(须在2017年1月12日之前取得,且网上报名时需在备注栏说明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及取得时间);报考财会教师岗位的人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也可以报考,但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再续签合同;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公办在职中小学教师应聘,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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