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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青海省人事信息网  作者:  2017-07-11    

  2017年青海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服务人员招募公告

  一、招募数量和名额

  2017年,我省计划招募76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西宁市100人,海东市90人,海西州80人,海南州100人,海北州100人,黄南州110人,果洛州100人,玉树州80人。

  二、服务类型、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服务类型

  到县(市、区、行委)以下乡镇基层单位开展支农(含农技特岗、支林)、支医、支教、扶贫开发、水利、公共就业和社会保障、供销合作等服务。

  (二)招募对象

  青海省户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6月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西宁市招募对象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自愿到基层服务,服从组织分配;

  4、身体健康;

  5、所学专业与“三支一扶”服务类型需求一致或接近;

  6、已参加过“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青南计划”(含基层专项)、“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的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

  (四)服务期限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五)服务期间待遇

  1、生活费补贴标准。二类区每人每月2080元、三类区每人每月2180元、四类区每人每月2280元、五类区每人每月2380元、六类区每人每月2480元。

  2、社会保险政策和交通费、体检费等补贴标准。在岗服务期间按统一政策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服务地所在县(区)统一购买;体检费每人每年200元;交通费补贴核报时参照省内外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其余人员”标准执行,用人单位要保障基层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公务出行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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