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2新疆公务员资格复审和面试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  2012-06-28    

公布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分基层机关面向社会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及

资格复审、面试等有关问题的公告

  各位考生,你们好!

  按照《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部分基层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要求,现将2012年自治区部分基层机关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资格复审、面试等事项公告如下(自治区选调生职位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单独划定,详见6月27日《关于公布2012年自治区选调生招录考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公告》):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95分。考生可于6月27日18:00(北京时间,下同)后,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本人笔试成绩及排名。

  二、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招录1至2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招录3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缺考一科、《汉语基础知识》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7月10日—12日,每天9︰30—19︰00。

  (二)资格复审部门

  1.南疆四地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报考本地区乡镇职位的资格复审。

  2.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负责本系统招考职位的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地点、乘车路线、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于7月4日在网上通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

  (四)有关要求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资格初审信息的确认和审核。

  资格复审产生空缺职位的,可在本职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资格复审部门进行复审,其中:

  1.免试《汉语基础知识》的人员,须提供国家颁发的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2.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须提供地州市以上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公室(团委)相关证明;

  3.自治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含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人员)和“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地州市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证明;

  4.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村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报考南疆四地州乡镇机关职位的须提供县(市)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选派公务员或选调生身份证明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5.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须提供结婚证、本人身份证以及现役军人所在师级以上部队干部部门或军务(警务)部门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现役军人的子女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师级以上部队干部部门或军务(警务)部门开具的现役军人证明、现役军人子女关系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7.新疆户籍人员配偶(子女)须提供配偶(父母)新疆户籍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8.报考农民或村干部职位的报考人员须供农村户籍证明,以及乡党委出具的在农业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农资经营等生产一线从事农业生产满3年以上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四、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12年7月17日—21日,分别于每天9︰30、15︰30时正式开始。

  面试工作由资格复审地州、部门,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负责实施。

  (二)有关要求

  1.通过资格复审被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须提前1天到指定地点报到,在当场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时,考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资格复审通过的证明。面试费每人40元。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进入体能测试、体检。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推荐给好友    我要收藏    我要纠错    我要打印
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APP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公务员电子周刊

滚动新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