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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半年四川巴中公务员考试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四川人事考试网  2015-03-30    

  七、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招考单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公招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公招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公招考录,本次公招的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三)本次公招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八、纪律与监督和相关提示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考生应密切关注各个环节、各个时段的公告,并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应准备,以防错失机会。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本次公招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公招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招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公招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市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公布监督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四川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告。

  联系信息(成都长途区号:028,巴中长途区号:0827):

  巴中政策咨询电话:526606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86740101、86740202、86740303(成都),5261628(巴中)

  巴中监督联系电话:

  市纪委、市监察局:0827-12388

  市委政法委:0827-5280853、5280032

  市司法局:0827-5280577

  市林业局:0827-5260913、5260914

  附件:2015年上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助理员、森林警察)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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