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公务员考试笔试科目及内容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作者: 2016-03-21 大 中 小
2016年新疆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3月23日10︰30—3月29日18︰30。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4月23日,专业科目为4月24日,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为5月27日18:00。(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1.笔试科目(各科目考试时长、分值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专业科目1:《公安基础知识》。
公安机关(含特警)、森林公安机关职位和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加试《公安基础知识》,计入总成绩。
专业科目2:《汉语基础知识》。
(1)使用维吾尔文字答题的考生加试《汉语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统一划定分数线。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笔试,或取得“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旧版)”及以上或“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5级(新版)”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2.笔试加分
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因个人原因,符合加分条件,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不符合加分条件,加分且入闱面试的,取消加分并重新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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