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6年下半年四川甘孜州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四川人事考试网  作者:  2016-10-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人社厅、省公安厅、省林业厅、省公务员局同意,2016年下半年甘孜州拟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246名(地方公安机关213名、森林公安33名)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名额

  共246名,其中公安特警50名、交警20名、普警176名、森林公安33名。具体职位情况见《2016年甘孜州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二、招考对象和范围

  招考对象: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其中,2017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招考范围: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甘孜州2016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符合招录人民警察规定的政治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年龄条件

  18周岁以上。报考所有职位的人员(报考甘孜州公安局特警支队执法勤务职位的除外)不超过30周岁(1998年10月26日以前出生,1985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1998年10月26日以前出生,1980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报考特警职位的人员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0月26日以前出生,1990年10月26日以后出生)。

  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和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和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7.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或者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三)报考得荣县、理塘县森林公安局职位人员,德格县森林公安局综合管理职位(专业不限职位)、执法勤务职位(专业不限职位),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口语测试(详见本公告第四条:报名及资格初审),要求具有康巴语口语(得荣县森林公安局所有职位藏语口语测试为得荣本土藏语言口语)能力,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推荐给好友    我要收藏    我要纠错    我要打印
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APP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公务员电子周刊

滚动新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