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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海省公务员考试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  作者:  2017-03-24    

  (六)体能测评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

  面试前,报考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测评工作由招录单位组织;报考藏(蒙)汉双语职位的考生须进行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测试工作由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单位组织。体能测评或藏(蒙)语口语能力测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空缺的面试名额,按所在职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开考比例

  县级及以下考录职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其他考录职位的开考比例为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大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报名人数确定该职位招录人数。进入面试人员按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确定;计划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八)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人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由招录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

  (九)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的标准和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由省直招录单位、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体检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可递补一次。考察及以后的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十)调剂补录

  面试工作结束后,对未完成基层招录计划的职位,招录单位有补录需求的,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工作由省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

  调剂补录的方法:

  1、公布调剂补录职位计划。调剂补录职位计划,在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和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2、报名。本批次进入面试并具有面试成绩,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可报名参加调剂补录。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限报考1个职位,且不得改报。报名结束后,对调剂补录职位的报名情况统一进行公示,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核实笔试总成绩。报名参加调剂补录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本批次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总成绩50%)、申论(占笔试总成绩50%)成绩和政策加分累加计算。

  4、政策加分方法。调剂补录的政策加分与本批次考录政策加分一致。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是否享受政策加分,由报考者所报考的职位确定。如果本批次享受了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不享受政策加分,则从笔试总成绩中减去政策加分的分数。如果本批次未享受政策加分,而调剂补录的职位应享受政策加分,则在笔试总成绩中加上政策加分的分数。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根据考生政策加分情况进行合成,合成后的笔试总成绩,统一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5、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通过者,按照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录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录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1时,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未达到当天参加本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6、合成总成绩。按调剂补录的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70%、调剂补录的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进行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调剂补录的其他相关事宜与本《公告》的相关规定一致。

  (十一)学历

  本《公告》中的所需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公务员的所需专业。招录职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十二)基层服务年限

  新录用到市州的公务员,服务年限满3年(含试用期)后,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新录用到县、乡(镇)的公务员,服务年限满5年(含试用期)后,方可交流到上级机关。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人事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公务员考试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公务员考试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各位考生可关注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微信公众号,点击“人社新闻”栏目中的“公务员考录”菜单。今后,我省公务员考录公告、招录计划、法规政策、考录指南、专业目录、报名统计、笔试面试成绩、体检考察和公示等信息均在此公众号上进行发布。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公务员考录现行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考录工作咨询电话: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0971-8483937

  青海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和职位管理处:0971—8258307、8258291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0

  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公务员局

  2017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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