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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深圳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考察及聘任等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2017-07-03    

  深圳市201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资格复审、考察及聘任等事项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2017年公开招考公务员公告》,现就资格复审、考察及聘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及考察

  (一)对象。

  资格复审及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考生,包括体检时已怀孕未做X光检查的考生。

  资格复审及考察有关事宜由招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区(含新区,下同)公务员主管部门(以下统称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1)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二)内容和形式。

  资格复审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由主管部门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资料、与考生面谈、到考生曾工作或学习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等方式进行。

  (三)有关要求。

  1.考生应按主管部门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并提供有关材料(见附件2、3、4、5)。

  2.考生在资格复审、考察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其他妨碍资格复审、考察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否则将被取消复审、考察及聘任资格。

  3.资格复审及考察结束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考生务必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参加资格复审、考察,并在2017年9月30日前按主管部门要求和《考生申报聘任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指引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未在2017年8月31日之前参加资格复审及考察、未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齐的,主管部门可按其自动放弃复审、考察及聘任资格处理。

  4.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考察资格的考生,必须向主管部门提交有本人签字的书面放弃声明(附件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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