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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1年基层公安干警定向培养招考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2011-08-18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

  (一)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

  报考者应在以下时间内登陆福建省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网,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

  时间:2011年8月19日8:00-8月23日24:00。

  网址: http://zfzk.fjkl.gov.cn

  (二)资格审查

  8月20日8:00-8月24日18:00期间,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和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公安局分别对网上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两个工作日之内,登陆招考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由网络银行退还报名费。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请于2011年9月12日-9月16日登陆招考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报考者在面试前,按照有关规定,应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入学考试科目为民法学。

  2、笔试范围:考试范围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请在招考网首页查询、下载。

  3、笔试时间:

  9月17日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17日下午14:00-16:30:申论;

  9月18日上午9:00-11:30:民法学。

  4、笔试地点:考场设在福州、泉州。

  5、公布成绩: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线于2011年10月底,在福建省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网和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www.fjkl.gov.cn)公布。

  (二)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

  报考者在面试前应通过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测评结果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由省公安厅和有关设区市公安局、公务员局(人事局)组织实施,省公务员局进行指导监督。

  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者中,按职位招考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的报考者。

  在心理测评和体能测试合格人选中,按职位招考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报考者。

  (三)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名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于2011年11月中旬在福建省基层政法干警定向培养招考网和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上公布,并由各设区市公安局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面试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和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公安局分别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省公务员局和省公安厅进行指导监督。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7:30前依报考职位向各设区市公安局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批准,由设区市公安局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招考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1:1情况的,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高于70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四)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 ×50% + ×50%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公安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抽取。

  在职报考者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报考者和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公安局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

  体检缺席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考察

  各设区市公务员局(人事局)、公安局组织对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进行考察,省公务员局和省公安厅进行指导监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品德、学习及工作表现、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是否符合人民警察录用的要求等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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