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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考试常考法条解读:继承法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作者:郑岳峰  2006-11-20    

继承法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嘱具有优先性,又遗嘱要先遵从遗嘱。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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