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2012新疆兵团人民警察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  2012-08-27    

关于2012年兵团公开考试录用基层人民警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资格复审和面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考试录用基层人民警察简章》规定,现将兵团公开考试录用基层人民警察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资格复审和面试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限汉族职位和族别不限职位105分;限少数民族职位为85分。

  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面试入闱人员的确定

  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考生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8月26日-8月27日,每天09:30-19:00(中午不休息)。

  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农一师岗位考生:阿克苏市团结路政法大楼2楼农一师公安局政治部

  联系人:李建山18999075081

  报考农二师岗位考生:库尔勒市人民西路农二师机关214房间

  联系人:徐磊09962031406

  报考农三师岗位考生:喀什市克孜都维路440号(市电视台斜对面)农三师公安局政治处

  联系人:姚建华13579098990

  赵青梅13579098821

  报考农四师岗位考生:伊宁市解放路219号农四师机关

  1号楼2楼会议室

  联系人:谭军华09998182432

  江守强09998182221

  报考农十三师岗位考生:哈密市大营房东郊路农十三师公安局政治处二楼

  联系人:陆新河09022566962

  18099720688

  报考农十四师岗位考生:和田市屯垦西路19号农十四

  师人事局、公安局

  联系人:苏吉娣09032566011

  沈玉华09032528528

  2.资格复审内容:

  资格复审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证明)、毕业证书原件、打印的《报名表》和户籍证明等。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在“六地州”服务的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须持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内容说明服务单位、服务时间及工作表现)和服务证。

  无身份证者,须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照片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视力检查,体检环节不再检查视力。视力检查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分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人员应严格按资格复审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凡不符合职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所出现空缺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有“双语能力”要求的职位,在资格复审时增加双语能力的测试,测试不合格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考生注意:

  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间内,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招录职位如果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而出现空缺的,按笔试总成绩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2年9月1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考职位所在地参加面试(报考农二师职位考生面试地点设在农一师阿克苏市)。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前一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中。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费用40元。

  咨询电话:

  兵团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0991-2890637

  监督电话:

  兵团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991-12380

  兵团人事局

  2012年8月24日

推荐给好友    我要收藏    我要纠错    我要打印
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APP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公务员电子周刊

滚动新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