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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广西桂平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新华网  2010-05-2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及名额(16个)

  (一)正科级领导职位(1个,面向桂平市选拔)

  桂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1名

  (二)副科级领导职位(15个)

  1. 面向贵港市选拔职位(12个,在《2010年贵港市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简章》中同步公布)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1名

  桂平市交通局副局长1名

  桂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1名

  桂平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副局长1名

  桂平市寻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1名

  桂平市社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桂平市社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桂平市金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桂平市江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

  桂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1名

  桂平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1名

  桂平市卫生防疫站副站长1名

  2. 面向桂平市选拔职位(3个)

  桂平市农业局副局长1名

  桂平市文化和体育局副局长1名

  桂平市供销社副主任1名

  二、选拔范围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桂平市交通局副局长、桂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桂平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桂平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副局长、桂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桂平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桂平市卫生防疫站副站长面向贵港市公开选拔,其他职位面向桂平市公开选拔。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并符合具体职位要求,学历、职称、职务和任职年限等均含本级或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

  (一)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做出实绩;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 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须任副科长级职务(或相当副科长级职务)2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或相当正科级)以上职务的在编在职干部。

  3. 报考副科级领导职位:

  (1)报考公务员单位职位,须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或相当副科级)职务以上的公务员;或符合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简称参公单位,下同)和事业单位调入公务员单位条件的在编在职干部。

  (2)报考参公单位职位,须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或相当副科级)职务以上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或符合从事业单位调入参公单位条件的在编在职干部。

  (3)报考事业单位职位,须任科员职务3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或相当副科级)职务以上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或在事业单位工作满4年以上的在编在职干部。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有胜任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知识。

  (二)具体职位要求

  1. 正科级领导职位:

  桂平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公务员单位):大专以上学历,中共党员,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 副科级领导职位:

  1.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公务员单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城市建设管理类专业,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 桂平市交通局副局长(公务员单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城市建设管理类或交通运输类专业,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 桂平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公务员单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环保类专业,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 桂平市水库移民工作管理局副局长(参公单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土木工程类专业,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 桂平市寻旺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公务员单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6. 桂平市社坡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公务员单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 桂平市社步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公务员单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8. 桂平市金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公务员单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9. 桂平市江口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公务员单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0. 桂平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过二级甲等医院中层正职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副职2年以上,或在二级乙等医院担任正职1年以上。    

  11. 桂平市妇幼保健院副院长(事业单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担任过二级甲等医院中层正职领导职务1年以上或副职2年以上,或在二级乙等医院担任正职1年以上。

  12. 桂平市卫生防疫站副站长(事业单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45周岁以下(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13. 桂平市农业局副局长(公务员单位):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4. 桂平市文化和体育局副局长(公务员单位):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15. 桂平市供销社副主任(参公单位):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选拔程序和要求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研究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进行。

  1. 发布公告:2010年5月25日。

  由贵港市公选办和桂平市公选办在相关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或简章。

  2. 组织报名:2010年5月25日至6月18日(双休日上班时间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可以是现场报名,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须填写《2010年贵港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可从贵港党建网下载,网址:www.ggdj.com.cn,也可到贵港市公选办或桂平市公选办索取),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任职文件,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下同)和复印件(不再退回)1份,交近期小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照5张(同时提供报名表及照片电子版)。

  报考者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每个报考者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考面向贵港市公开选拔职位的,可到贵港市公选办报名,也可到桂平市公选办报名。报考面向桂平市公开选拔职位的,到桂平市公选办报名。

  3. 资格审查:2010年6月19日至6月28日。

  资格审查由贵港市公选办和桂平市公选办共同负责。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审查合格者最迟于开考前一天领取准考证。

  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报名,报名时不能提供报名材料原件的,须于资格审查期间携带有关材料原件到贵港市公选办或桂平市公选办接受审验。逾期未接受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1∶8比例的职位不开考。不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或放弃报考;改报其他职位的,须符合改报职位的资格条件。

  4. 笔试: 2010年7月上旬。

  笔试由贵港市公选办统一组织进行。笔试地点设在桂平市城区。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综合测试,测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包括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能力和选拔职位所需的业务能力、政策法规知识。综合测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5. 面试:2010年7月中旬。

  每个选拔职位按照1∶5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共同确定为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测试内容以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

  6. 体检:2010年7月中旬。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每个公选职位按照1:3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共同确定为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按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7. 考察:2010年7月中旬。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各职位通过体检的人选进行考察。

  8. 研究决定:2010年7月下旬。

  由桂平市委常委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确定各公选职位任职人选。

  为确保选拔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该职位可以空缺。

  9. 公示任职:2010年7月下旬。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由贵港市公选办和桂平市公选办分别向社会公布公开选拔结果。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一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另行安排适当工作。

  未尽事项请向桂平市公选办咨询。桂平市公选办地址:中共桂平市委组织部,邮编:537200,来信请注明桂平市公选办收。联系电话:0775-3382401、3383751(传真)。电子信箱:gp8844@126.com。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特公布监督举报电话:0775-3374499。

  本简章由桂平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桂平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5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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