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每年组织1至2次公务员遴选注重基层经历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红网 作者: 2016-04-05 大 中 小
4月5日,湖南省政府官网公布了《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湖南每年将组织1至2次公务员遴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等相关条件的可报名。
公开遴选,是指市(州)级以上机关从下级机关公开择优选拔任用内设机构公务员;必要时,也可以面向外省公务员等进行遴选。公开遴选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计划:一般每年组织遴选公务员1至2次
《办法》明确,公开遴选机关在进行公务员队伍结构和职位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公开遴选职位及其资格条件,拟定公开遴选计划。
公务员遴选一般实行集中统一组织,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公开遴选方案并组织实施,一般每年组织1至2次。因工作特殊需要,公开遴选机关可以单独组织公开遴选工作。
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开遴选方案,制定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中,公告应当包括公开遴选机关、职位、名额和资格条件;公开遴选范围、程序、方式和相关比例要求;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等相关内容。
公开遴选的程序为:制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组织体检与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与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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