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国家公务员申论热点:咆哮哥折射服务意识缺失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京佳教育 2010-07-23 大 中 小
【事件发生的背景】
网友:能不能请问你是哪位领导?能告诉我姓什么吗?
公务员:吵什么?吵什么?姓彭,彭X,怎么啦?
网友:有什么理由不接收案件和工作?
公务员:我们要不要整理?我们要不要归档?
网友:我不管你整理和归档,那是你们内部的流程,你不能在法定上班时间不接收工作
公务员:我们内部工作你为什么要指责?你不能指责
网友:你拿纳税人的钱,你就得接受监督和指责
公务员:我拿什么纳税人的钱,我们不收案了怎么样?
网友:现在几点钟?11:35,你们就不收了,凭什么?
公务员:你吵什么吵?你那么大声干什么?
另一公务员:再闹叫保安!彭公务员,叫什么保安,叫警察!
2010年6月18日上午,一名广东网友在广州市长万庆良同志的留言板留言反映广州市法制办公务员态度蛮横,并上传了一段录音,录音说明显示为网友与办事大厅当班工作人员当时在现场的言语冲突。留言中,这位网友把态度不佳的公务员形象地称为“咆哮哥”。
网友发帖称,6月17日上午11点30分,他与小区一名女业主受小区数千群众委托,前往广州市法制办公室、广州市行政复议申请办公室办理一个行政复议事项,但遭到工作人员的拒绝,工作人员告诉网友,“你们下午再来,11:30后就不受理案件了”,拒绝接受办理案件。
“国家规定公务员上午下班时间为12点整,为何现在还差半个小时就不受理案件了?”在网友上传的音频中,一个操本地口音的人在被一再追问后开始失态大吼,“我给你解释完了,11点半到十二点是我们上班时间,但我就是不收了。”“我们内部工作你为什么要指责?你不能指责。”据网友说,当他们在指责该人行为不符合公务员行为准则,不应该对办事群众咆哮时,该名男子竟以“我就这样,你能把我咋地”做答。网友称,在11:30到12:00正长达半个小时的大声争吵中,没见法制办任何领导对此询问、解释。
【核心观点记忆】
(1)“互相致歉”实质上也是一次意义的消解。举报者与被举报者,在这里被巧妙地融进了一塘稀泥。监督政府的意义,监督一个公务窗口的意义,一次觉醒的公民意义,在这个互相致歉的动作中,被消解得无影无踪。表面上看,政府有关部门表示要引以为戒并继续欢迎监督,实际上的情形是,无论是“咆哮哥”、“傲慢姐”、“冷漠叔”,其存在并非个别,其出现绝非偶然——事件过后,该市法制办解释, “咆哮哥”只能算是“偶然事件”。放眼开来,全国果真就这么一个“咆哮哥”吗?因此,赶紧刹住,并尽量平息事件的负面影响,而不是以“咆哮哥”事件为契机,展开更加广泛的公务员作风建设讨论和整顿。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高明的太极动作。
(2)“咆哮哥”事件引起广州市民的关注和热议,对此,我们认为应该深入思考的问题不仅仅是类似像“咆哮哥”这样的公务员的个人服务态度、言行修养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公共行政机构的管理理念、运作体制以及所带来的社会矛盾等问题;重要的是从运作机制上解决“咆哮哥”的根源。
(3)人民群众对于公务员群体的印象,从体制上的、心态上的乃至言行上的服务态度的真正改观总不可能是在什么日子前就能“彻底实现”的——这种运动式的承诺又是一种黑色幽默。中国老百姓还是有点耐心的,而且我们也必须看到已经有好的迹象在我们身边慢慢出现。因此,我们的想法是,让公务员们知道他们的同类并非人人都是“咆哮哥”,这种表扬和鼓励人性向善的事情也是公众应该多做的。
(4)如何构建一个合理的“市民评价政府”的机制??应该是以市民对管理机构的总体评价与对公务员的个人评价相结合。机构所制订的服务管理规定的合理性、信息传播的准确性与有效性、服务设施与人员安排的合理性等等角度是针对机构的监督事项。然后是对个人的服务态度、服务水平的监督和评价。
最关键的是这种机制必须是能有效运作的,具体如何才是有效运作还需要具体讨论,但是其核心应该是使所有公务员明白一个道理:自己的乌纱帽真的是拿在老百姓手里。
(备注:这个观点主要是从扩大民主监督力度的角度出发,专家之前在一些研讨会上,听很多认识的人大政协代表们说,加大民主监督力度这个问题在各级人大和政协内部已经在反复讨论,虽然争议还是比较大,但是大趋势还是支持人大政协介入一些领域。其实同学们有无发现,在公务员面试中,加入“两委员一代表”作为面试考官,就是这个大趋势的一种体现。)
(5)出现“咆哮”现象,人们往往对会将盾的一方指向强势。在网上,网友对“咆哮哥”一阵讨伐,百端指着。估计这位叫彭辉的工作人员在今后乃至很长一段时间都将被别人谈偏、笑话,这种精神压力和舆论的泡沫星子将会困扰他很久,这也是为他一时的糊涂作为付出了沉重代价。这位办事录音的网友,其实也不一定全对,为什么就不能耐心的听解释和宽容一点呢?为什么又恰好录音,到网上散播、投诉,难道起先就没有更好的解决交流办法而非要直接采取下策?也不乏有的人首先本身怀着对权利部门一种仇视心态,也折射出少数不良心态的人仇富、仇权的一种体现。当然,有的人仅仅是对个人维权的一种手段,没有顾及到其它。不管出于哪种目的,人与人之间如果多一点尊重宽容的话,和谐社会又能有多远呢?
(备注:第五个观点是为“违规公务员”说话的角度,对于这个角度,老师认为实际上是从“宽容”的角度出发,并非属于“没有原则”的范畴。对此,可以作为一个主流观点去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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