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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05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考试真题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  2006-09-25    

2005年下半年广东省公务员录用考试《申论》试题(卷)


  公路的头号杀手是汽车超载超限,全国70%的道路安全事故和超载超限有关。我国每年因车辆超限超载造成的损失超过300亿元,公路的寿命将缩短50%~60%,超载超限已成为严重影响影响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危及社会经济秩序稳定的一个突出问题。在多次进行治超的基础上,去年6月交通部等七部委联合颁发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有20多万人员上路执法,拉开了查超的帷幕。

  材料一:

  以前对车辆超载,往往是交了罚款就可继续上路,起不到治理的作用。但是,2003年12月1日开始,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5个省(市)区却对超载车动了真格。某日凌晨5省(市)区在华北地区联手展开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来到京石高速河北涿州路段,想看看河北省零点行动的情况。

  记者:“我现在是在京石高速河北涿州路段,这条高速公路是河北和北京之间的交通运输要道,我身后这个收费站正好位于河北省和北京的交界地带,也就是说过了这个收费站车辆将进入北京市,在这个地方可看到河北省的交警路政执法部门正在对过往的车辆进行超载超限的检查。”

  记者在现场看到,短短时间内有不少大型货车被要求停在路边接受检查。

  交警值勤人员:“刚才我问了一下,他自己承认拉了37吨,事实上都不止,现在可以说,超了200%还多。”

  记者:“那它的核定载重是多少吨?”

  交警值勤人员:“10吨左右。”

  记者:“10吨左右?”

  交警值勤人员:“对。”

  而这辆车的司机声称,他这样做也是不得已。

  记者:“按规定拉不行吗?”

  货车司机:“按规定拉不挣钱。”

  记者:“拉12吨就不挣钱了?”

  货车司机:“它就赔钱了。”

  记者:“为什么?”

  货车司机:“现在油费和各种费用都高,你不多拉点货不挣钱。”

  不超载真的不能赚钱吗?记者随机采访了些过路的货车司机,得到的基本是同样的答复。

  货车司机:“不超保本都不行。就是挣超载的钱。运费不涨油价涨不超载哪能挣钱啊!”

  记者:“不超载赚不到钱?”

  货车司机:“刚能够费用,你来一程能够费用,你回程也运货,也是刚够费用回去,就是没有利润了。”

  超载运输虽然能赚到钱,但在安全性方面却要冒一定的风险,这一点大部分货车司机也都清楚。

  货车司机:“就两吨的车,核定2吨车到11吨,有了情况,它能站住吗?根本站不住,再一个它的轴也容易压断。”

  据河北省交通部门统计,2002年发生的交通事故当中,有21%的事故是由于超载行驶引发,对于司机来说,冒险超载能使他们赚到钱,而对于京石高速路的经营者来说,大量的货车超载危险行驶让他们一直在赔钱。

  河北翼星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李桂旺:“可能司机得到一些微小的利润,但是他不知道我们养护起来,花的成本是非常大的,养护一公里,需要上百万的成本,每年的损失,我们在养护当中直接的修复费是6000多万元。”

  高速公路公司自己做了一个统计,在京广高速公路上跑的货车有80.4%超载。超载程度一般3到4倍,原本设计15年的使用年限,现在不到3年,修复路面几乎花去了4个亿了,而这条路总投资还不到20亿元。

  这里有一组数字可以让我们感受到超载车的车轮到底有多重?河北全省13条主要的高速公路已经有9条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还有18座高速路桥梁成为了危桥,必须马上大修,更为惊人的是,河北每年因为超载超限,总损失高达40亿元,这次整治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要求那些超载车辆一律卸掉超载货物之后,才能上路,但我们也在今天的治理行动中发现了一些没想到的麻烦。

  超载和超限是两个概念,公安部门治理的是超载,它的认定指标是车辆行驶证上标明正载重量。而公路路政部门的标准又不同,两个执法部门,两种执法标准,不仅让我们需要在这里花点时间,才能解释清楚,更让车主们无所适从,记者在110国道北京张山营的一个检查点就遇到了这样的情景。

  孙师傅的货车是这次张山营整治超载车被拦下的第一辆,他对自己的载货重量非常有信心,所以即使被拦过磅,也满不在乎。

  记者:“你的核定重量是多少。”

  孙师傅:“39吨。”

  记者:“现在装了多少?”

  孙师傅:“36~37吨,不超。”

  但是当经过电子磅的时候,他的车却显示超载了,而且超得还不少,超28吨,孙师傅急了。

  孙师傅:“卸28吨,卸28吨我就空车了。”

  记者:“这车会卸载吗?”

  张山营整治小组工作人员:“我们现在也决定不了。”

  虽说单子上写明了卸货的重量,但是在场的工作人员却迟迟没有开始卸货,原来,按照路政部门对货车超限的技术规定,孙师傅的货车只能拉11吨,要卸货28吨,但是按照公安部门对超载的规定,孙师傅的货车可以拉39吨的货物,也就是说,孙师傅不需要卸货,记者还注意到,在这次联合整治超载超限行动中,负责测量磅秤的是路政部门,真正卸货的则是公安部门的交通部门。

  张山营整治小组工作人员:“它各执各的法呀,那是公路法,那是交通安全法。”

  虽然无论是超载还是超限的货车都算是违章,但是很多司机却不以为然。

  货车司机:“不合乎道理,我们拿了60吨的养路费,你让我们拉10吨、20吨,那现实吗?”

  运输司机、交通部门、路政部门相持不下,经过了一个半小时的等待,终于等来了结果,经过反复核定孙师傅的货车需要卸货7吨。

  工作人员:“没超载、超限了。”

  记者:“是按照公路局的规定吗?”

  工作人员:“对、对。”

  如果真是按照路政部门最初核定的超限标准,孙师傅的货车应该卸载28吨,这7吨是怎么来的无从考证。与孙师傅的情况类似的还有后面几辆货车,但是因为卸载数量不大,因此司机们都同意卸货了。

  货车司机:“师傅,拿个铲子比划,看看我们超载没有。”

  记者:“你们会不会卸多呢?”

  卸货人员:“大概不会,我们也不知道多少,应该是卸不多。”

  记者注意到,在卸货地点没有磅秤等称重设备,卸多卸少主要靠目测,孙师傅卸了7吨,工作人员也表示认可:卸货之后按照规定还要看新核定总重量,货车来到了复检的地方。

  记者在复查部门的窗外等了10多分钟,工作人员却始终没有出示货车的总重量和卸载情况。他们一直在房间里讨论,并拒绝回答记者提出的疑问。透过窗户,记者看到了电脑上的货重数据。

  工作人员:“卸了23吨。”

  孙师傅:“卸了23吨,不可能。”孙师傅一口否定自己卸过那么多货,卸载7吨为什么变成了23吨。一位工作人员正好走过来,记者上前询问。

  记者:“现在卸载了多少吨?”

  工作人员:“我不知道。”

  记者:“我们看到有23吨。”

  工作人员:“不可能吧?”

  记者:“现在有结果了吗?”

  工作人员:“他们还在算呢。”

  记者:“还要算吗?”

  在卸场外面的张山营路口还有很多货车在排队候检。

  货车开走了,却给记者留下很多疑问,关于过磅秤的标准,关于超载和超限的理解,现在公安、路政和相关部门正在连夜开会,我们正在等待他们的新答案。

  联合整治出现这样的局面,出乎意料,看来,有关部门在执法环节上,还需要进一步协调。超载超限治理难。除有执法方面的因素,最根本的还在于利益驱动:在采访中,车主告诉我们,只有多拉快路,才能有利可图,也正因为这样,跨省联合行动的一个重点,就是不要让超载车辆上路。

  “检查严、我们就停,检查松、我们就走。”一位超载司机与记者闲聊。“公路上的车流量与检查站的松严有一定的关系,治超刚开始的几天,好多司机都停下来了。过几天,感觉检查站查松了,就又上路了。”

  一位司机对记者说:“过两天,不少司机发现检查站查松了,就会把车开出来,特别是有些大胆的司机,更想乘着运价较高的时机,多超一些,多赚些钱。”

  当然,这种车流量的升降,与治理的目的格格不入,业内人士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很少有司机把“大吨小标”车恢复吨位。这里有司机不懂治超政策原因,也有恢复之后要多交过桥过路费的因素。

  一位张姓司机更是找到记者说:“现在到处都设了检查站,吓得我都不敢开车出门了,可政府部门总要给我们想个合法经营的办法吧,要不我的买车钱,岂不是打了水漂?”记者告诉他,可以恢复吨位时,他才恍然大悟。但是恢复吨位后,又出现新的问题。有位司机说:“不出台新的通行费收费标准,5吨的车恢复到10吨后,过桥过路费要多交,也不划算。”业内人士认为,由于一些相关政策没有配套,加大了治超难度。

  在晋煤外运的源头山西省,面对这次大规模治理,还有没有超载车辆上路呢?

  11月30日,记者来到了山西省大同市面上平旺乡的庄村,这里的村民告诉记者,在接到华北5省市联合治理超载的通知书后,全村所有的运煤车都基本上停止了长途运输。

  记者:“禁令下来之后,你们还跑运输吗?”

  货车司机:“不跑了。”

  记者:“那以后怎么办。”

  货车司机:“现在不跑了,现有你看,车在家里放着。”

  记者了解到,庄村现有个体运煤车大约400辆左右,从事煤炭运输、销售是这些村民的主要收入来源。而现在限制超载的通知下达后,赋闲在家的村民并没有将原先车上用来超载而加宽如高的马槽等围栏拆掉,而是选择了修车保养,等待观望。

  记者:“怎么得先缓一缓?”

  货车司机:“买原煤跌价,那边卖煤涨价,这就还能跑。”

  一位村民随后给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一吨原煤出厂时价格是85元,然后每吨原煤要交45元煤检费,5元出井费,这样一吨煤出厂价就达到了135元。如果运到河北宣化,卖价为每吨220元。这样,每吨可获得利润85元,像他这样的东风153型的货车,12吨标准可得毛利润共1020元,而这一路上来回过路费就得交470元,消耗柴油费800元,仅此两项就亏损了250元,再加上每月220多元的养路费,每月3000元雇佣两个司机的工次,还有每月六七千元的车辆租赁费,以及一些汽车维修、交警罚款等不确定费用,按照目前煤运的市场价格,按核定的吨位运输是必亏无疑的。

  但同时,记者从陕西和湖北的收费站了解到,对于同样一辆汽车,不管你超载不超载,路上的过路费基本上是按单车核定的标准征收的。

  河北收费站工作人员:“按吨位收费,他们山西是按车轴收费,我们河北是按吨位收费,定吨位,就是出厂那个核定的吨位,出厂的时候标的那个吨位。”

  记者:“那他超载呢?”

  河北收费站工作人员:“超载,不归我们收费站管。”

  因此,一些车主也向记者承认,在运输成本一定的情况下,超载越多,获得的利润也就越多,为了追逐暴利,有的车主超载数倍也就成为必然,但同时也有一些车主坦言,超载也带来了交警的管制、罚款,而罚款越多、超载也就越多,从而形成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货车司机:“罚款,外面罚款多,有时罚款就得1200~1300元钱。”

  对于这些司机来说,超载带给他们的是利润,而带给国家的是巨大的经济损失,110国道内蒙段在开通不久后,由于不堪超载车的重负,路面上出现了大面积的毁损,一些桥梁也只能靠底下的沙包来支撑,成了危桥。而据交通部专家介绍,载重10吨位的货车超载一倍,公路的破坏力就相当于正常载重的16倍,超载2倍,对公路的破坏力增加80倍,1条设计使用15年的公路,如果行使车辆超载1倍,其使用年限就缩短91%,也就是说,只能使用1年半,而据交通部初步测算,每年超载车辆给公路造成的损失就高达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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