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陕西宝鸡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国家公务员网 2010-05-28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体现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扩大选人范围,保证新进人员素质,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陕人发[2006]10号)和中共宝鸡市委组织部、宝鸡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宝市人字[2005]0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0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42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0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人员。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确定。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年龄截至时间为2010年6月30日。
三、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公共科目考试和专业科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宝鸡市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baoji.gov.cn/)、宝鸡人事信息网、宝鸡人事人才网(http://www.bjrsrc.com/)、宝鸡日报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6月1日—6月5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中午不休息,过期不再受理。
地点:宝鸡市体育馆一楼会议室,宝鸡市石坝河转盘十字东北角,市内乘坐28路、20路、41路、61路、33路石坝河站下车。
2、应聘所带资料
考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学位证及职位所需的其它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四张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3、准考证的领取
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登陆宝鸡人事信息网查询。
4、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聘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规定,考生领取准考证时,每人交纳100元考试费。贫困考生须持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可免交考试费。
(三)考试考察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类,满分均为100分。所有应聘者均应参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参加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体育运动管理中心、冯家山水库管理局、市建筑设计院、市勘察设计院的应聘人员须参加专业知识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
2、面试。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应聘宝鸡教育学院、陕西电大宝鸡市分校、宝鸡市教研室的考生,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应聘其它单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未达到3:1比例时,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若用人单位急需引进此类人才的,经主管部门申报,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该岗位招聘工作可继续进行,该岗位应聘者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应聘宝鸡教育学院中文教师岗位的人数少于3人时,直接进入试讲程序。
笔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登陆宝鸡人事信息网查询。
(四)体检:根据(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应聘宝鸡教育学院、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宝鸡分校的按照<笔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计算办法确定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五)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对通过体检的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
(六)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宝鸡人事信息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宝鸡市市直事业单位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被聘人员凭此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被聘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各种因素空缺出的岗位,在征得补充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照补充招聘程序顺延。
(八)待遇:被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联系人:轩庚瑜
联系电话:0917-3260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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