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厦门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 2013-02-26 大 中 小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普通岗位、专门岗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市、区属事业单位2013年春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和专业测试内容一览表》(附件1)。
(一)普通岗位
符合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报考任意普通岗位。
(二)专门岗位
为鼓励广大毕业生服务基层,本次招聘设置部分专门岗位面向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服务基层毕业生)招考:
1.服务基层毕业生是指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参加省外组织实施的上述项目、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1年(不含服务期为2年的提前离岗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区属事业单位专门岗位。
2.参加福建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人员,服务期满1年的可报考区属事业单位专门岗位。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曾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不得报考专门岗位。
三、报名及缴费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不得更改,并以缴费岗位参加考试。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于2月26日上午8:00—3月4日下午17:00登录厦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http://syzp.xmrs.gov.cn),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3月4日下午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组织人事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招聘。
(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月26日上午8:00—3月5日上午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市、区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和考核阶段时,市组织人事部门或招聘单位将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月26日上午8:00—3月5日下午15:00(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报考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名者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3月5日下午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四)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通过网银在线于3月6日上午12:00之前支付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具体业务可咨询:010-62698008)。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的,网络银行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五)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名者,请于3月14日上午12:00—3月15日下午17:0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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