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将面向社会统一组织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工作。受体育总局人事司及各招聘单位的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基本程序
招聘工作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初步资格审查、公共科目笔试、资格复审及面试(加试)、考核与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备案及总结等程序组织进行。
招聘工作由体育总局人事司组织领导,驻体育总局监察局全程监督;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人力中心)受人事司委托负责统一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组织公共科目笔试,并承担各阶段公示、提示答疑等具体实施工作;各招聘单位负责条件类似人员的资格确认,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组织面试(加试)、考核、体检,研究确定聘用人选及相关咨询通知等工作。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此次共有体育总局直属的15个京内事业单位的34个岗位和2个京外事业单位的8个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三、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七)已办理派遣(招用、就业等)手续,并且见习期(工作初期、试用期)已满(截至2012年10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用网络招聘系统的方式报名,考生于9月13日—9月18日(每天8:30—17:00)登陆中国体育人才网(
http://www.tyrc.gov.cn),点击公开招聘专栏,进入网络招聘系统,按照操作提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查询岗位
招聘的单位、岗位、条件等可查询公开招聘专栏中的《国家体育总局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岗位情况一览表》,亦可登陆进入招聘系统进行查询。
招聘条件中的相关要求可查询公开招聘专栏中公布的“考务问答”。
2.填写信息
符合条件并有意应聘的人员,登陆招聘系统进行注册,填写(修改)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工作(实习)经历等信息,并保证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同时上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
3.申报岗位
应聘人员进入招聘系统,在选定岗位中进行申报。每个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申报成功后(资格初审未通过除外)将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4.初步资格审查及名单公布
资格初审由人力中心严格按照公布的岗位条件及要求进行,考生可在申报岗位的次日起,登陆招聘系统查询是否通过。通过初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也将在公开招聘专栏中分批进行公布。
与招聘条件类似的人员,在申报岗位的同时可自行联系招聘单位申请资格确认。考生从公开招聘专栏中下载、填写资格确认表并发至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确认表中内容须与招聘系统填写内容一致)。招聘单位确认资格的,通知人力中心办理资格初审手续。
5.缴纳考试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9月19日11:00前通过招聘系统缴纳50元考试费,过时视为未缴费。网上缴纳考试费时,请提前办理工商银行储蓄卡,并开通网上银行功能。
6.岗位取消或改报
拟聘用人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且缴纳考试费人数不足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研究是否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取消,由人力中心在招聘专栏中公布,原通过资格初审且缴纳考试费的考生可在9月20日改报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限1次)。不改报或改报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由人力中心退还考试费。
7.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纳考试费的人员,于9月21日开始通过招聘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没有准考证的,不能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