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2.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且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时,报考者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报考者要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特别提醒报考者: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3.报考者要认真阅读《招考简章》和《招考职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须对在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录取资格处理。
4.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要对报考者进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详见报名网站政策法规栏目),孕妇、伤病和体能差的人员请慎重报考。
5.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报考资格初审
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录机关的自治区有关政法主管机关负责。
(三)报名结果的确认
1.报考者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2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的,在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报考法律硕士220元,报考其他学历层次170元。交费截止时间为9月7日24:00,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视为放弃报考。报名成功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面试时使用。
2.农村牧区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和享受低保的城市家庭的报考者可免交报考费。这些报考者将家庭所在旗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旗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享受低保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以及报考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结束前传真至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传真号:0471-6601704),经审查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报考者须先交费,然后在笔试结束后1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标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以及《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由本人(或他人代办)到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或就近的盟市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免费或减半交费资格。确认结束后10天内,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全部或一半)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卡里。对于笔试缺考的人员,将不再退费。
因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将被取消的职位,将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这些职位的考生,其所交费用由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自动退到报考者交纳报考费的银行卡里。
(四)报考者须于2013年9月18日至20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