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014-04-16 大 中 小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及阅卷工作结束后,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已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并寄送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截至目前,共有14名考生(具体信息附后)因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不详,《告知书》被退回或无法邮寄送达,现予以公告。请上述考生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与我们电话联系告知寄送地址,逾期未来电的视为《告知书》已送达。
联系电话:010-6440107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4月15日
附:违纪违规行为公告送达考生信息
准考证号 | 考试科目 | 处理依据 | 处理结果 | 作出处理决定日期 |
279241066103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二项 | 该科目成绩无效 | 2013年12月30日 |
504213082508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项 | 该科目成绩无效 | 2013年12月30日 |
362221051011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项 | 该科目成绩无效 | 2013年12月30日 |
264236122919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项 | 该科目成绩无效 | 2013年12月30日 |
885242155501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项 | 该科目成绩无效 | 2013年12月30日 |
858264323209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项 | 该科目成绩无效 | 2013年12月30日 |
851243172624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一项 | 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 2013年12月30日 |
154131041015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项 | 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 2013年12月30日 |
准考证号 | 考试科目 | 处理依据 | 处理结果 | 作出处理决定日期 |
529233092427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项 | 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 2013年12月30日 |
885242155321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项 | 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 2013年12月30日 |
664243091401 | 申论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项 | 该科目成绩无效 | 2013年12月30日 |
407234242710 | 申论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项 | 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 2013年12月30日 |
669237872318 | 申论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项 | 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 2013年12月30日 |
343253216228 | 申论 | 《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三项 | 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 2013年12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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