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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国考行测暑期每日一练第一周常识判断:政治常识考点储备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中公教育  2014-07-10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物质和意识

  (1)物质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列宁的这一物质定义,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与自然科学的物质概念不同,哲学的物质范畴是一个抽象程度最高、范围最广的范畴;第二,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看,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就是说,物质是不依赖于人的意识而存在,但能够被人感觉到。

  物质与运动是不可分割的。运动是永恒的、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而静止是暂时的、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运动和静止又是互相包含的,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2)意识

  意识是社会的人所特有的精神活动及其成果的总和。

  意识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意识是人脑对客观物质世界的主观反映。意识的这一本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其次,意识是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

  意识活动中主观与客观的统一,主要表现为意识是主观形式与客观内容的统一。正确的意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错误的甚至荒诞的意识也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只不过它们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反映。

  意识的能动作用,也叫主观能动性,是指意识能够能动地反映客观世界,形成主观观念,并且能动地指导人们进行实践活动,改造客观世界。

  2.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

  (1)质量互变规律

  事物的变化有没有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与质变的根本标志。

  量变与质变相互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事物的变化总是从量变开始,量变定向积累到一定程度,才会导致质变;量变的积累方向还规定了质变的性质和方向。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单纯的量变不会无限制地持续下去,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质变又为新的量变开辟了道路,既巩固了以往量变的成果,又使事物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了新的量变。所以,事物的运动和发展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又从质变到新的量变,如此循环往复、不断上升的过程。

  (2)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发展是通过否定实现的。当事物内部的肯定方面占据主导地位的时候,事物就处在肯定阶段;当事物内部的否定方面战胜肯定方面占据主导地位的时候,事物就会否定自身到达否定阶段,即走向自己的对立面。但是到此为止,事物的发展并没有真正完成。因为正如在肯定阶段只是片面地强调了事物的肯定方面一样,事物的否定阶段同样也只是片面地强调了事物的否定方面。所以,事物的发展到了否定阶段,与其说事物内部的矛盾解决了,不如说是充分地展开了。事物的否定阶段和肯定阶段一样都有片面性。因此,只有经过第二次否定,到达否定之否定阶段,前两个阶段的片面性才能得到克服,事物的矛盾也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也只有到这一阶段,事物的发展才能相对地完成。

  总之,事物的发展是一个从肯定自身出发,到否定自身,再到否定这一否定回到自身的否定之否定过程。这就是哲学上所说的事物发展的周期性。

  (3)对立统一规律

  唯物辩证法所说的矛盾,是指事物内部各方面之间及各事物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矛盾双方的对立又称矛盾的斗争性,矛盾双方的统一又称矛盾的同一性。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吸引的趋势。它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矛盾双方互相依存。矛盾一方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因此矛盾双方总是在一定条件下结成一个统一体,共同存在于这个统一体之中。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贯通。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否定、相互排斥的性质,体现着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的趋势。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因而是相对的;矛盾的斗争性则是无条件的,因而是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又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

  矛盾范畴既反映了事物内部以及事物之间联系的实质,也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由此就推动和构成了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

  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而推动事物发展的,既有事物内部的矛盾,也有事物之间的矛盾。事物内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因,事物之间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外因。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内因是事物发展的首要原因,它不仅决定事物的性质,而且规定了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和方向;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次要原因,但也是不可缺少的,它不能直接决定事物的发展,只能通过加强或削弱事物内部矛盾一方的力量,才能对事物的变化发展起作用。当然,内因和外因的地位不是固定不变的,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3.商品与货币

  (1)商品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与价值两个因素,即商品二因素。商品二因素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不可分割的矛盾统一体。

  商品二因素的矛盾,构成了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的矛盾,最后转化为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矛盾,这是简单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这一矛盾决定了商品生产的本质和发展过程,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就是这样自发地、缓慢地产生出来的。

  具体劳动与抽象劳动是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抽象劳动是相对于具体劳动而言的。具体劳动是指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它产生使用价值;抽象劳动指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它形成价值。

  商品交换是不同的使用价值之间的交换。交换的数量比例由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量决定。劳动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

  (2)货币

  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是交换过程的必然产物。货币具备五大职能:

  第一,价值尺度,即商品的价值用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这就是价格。第二,流通手段,即货币是商品交换的媒介。第三,贮藏手段,即货币作为社会财富的代表成为财富的随时可用的绝对社会形式。第四,支付手段,即货币是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手段。第五,世界货币,即货币越出一国疆界,在国际经济关系中发挥货币的作用。

  (3)价值规律

  价值规律是商品运动的基本规律。

  价值规律的主要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进行交换。

  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在市场上,发生价格与价值相背离主要是市场上的商品供给和需求不平衡引起的。

  价值规律的作用形式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生产中的价值规律,即价值在生产过程中的规律。第二,交换中的价值规律,即价值规律在交换过程中的展开。第三,流通中的价值规律,即等价交换规律展开为价格与价值相符的规律。

  4.资本与剩余价值

  (1)资本

  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它体现着资本家剥削工人的关系。因此不是一切货币都是资本,只有那些能够自行增值、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货币才是资本。

  资本在生产过程中以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两种形态存在。因此,马克思把资本分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2)剩余价值

  剩余价值不能从流通过程中产生,它是在劳动力的消费过程即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剩余价值率反映资本家的剥削程度。资本家要取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就必须尽量增加剩余劳动时间,减少必要劳动时间。要实现这一目的,资本家主要采取了以下两种方法:绝对剩余价值生产和相对剩余价值生产。绝对剩余价值是在必要劳动时间不变的条件下,由于延长工作日的绝对量所产生的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是在工作日不变的条件下,由于必要劳动时间缩短所产生的剩余价值。相对剩余价值是通过各个部门中的资本家追逐超额剩余价值来实现的。超额剩余价值是由于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社会价值而多得的那部分剩余价值。资本家对超额剩余价值的追逐,刺激资本主义生产技术的改进,使得全社会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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