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有关问题通知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作者: 2017-01-05 大 中 小
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
为切实做好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
(一)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二)省属事业单位要按照省编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报送2017年度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鲁编办﹝2016﹞272号)有关要求,根据编制及岗位空缺情况,合理确定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省属高等院校、公立医院和纳入法人治理结构建设的公益二类科研院所可在人员控制总量内确定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省属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和招聘简章,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实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省属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工作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其中允许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信息,招聘单位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sdbys.cn),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2.招聘中级管理岗位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招聘中级管理岗位人员,须报备案主管部门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以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
4.招聘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也可根据岗位需要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组织。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5.省属高等院校、公立医院、科研院所招聘工作人员,由单位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采取上述方式,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按规定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笔试、面试结束后应依照相关程序及时公布笔试、面试成绩,确定面试、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办理公示及聘用备案手续,须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报送以下材料:招聘人员基本信息、相关证明材料、面试人选基本情况、笔试面试成绩、招聘过程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人员信息、招聘工作情况总结等。招聘方案的备案工作截止到2017年10月31日,每月1日至10日上报招聘方案。聘用人员的备案工作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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