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省东营市事业单位“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作者: 2017-03-14 大 中 小
2017年山东省东营市事业单位“双百引才计划”选聘公告
为继续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决定自2017年起,组织实施东营市事业单位“双百引才计划”,利用3-5年的时间,引进100名左右的博士研究生和100名左右的硕士研究生到市直事业单位工作。现将2017年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一)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全国部分重点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也须为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全国部分重点高校名单见附件1)。
(三)紧缺急需专业的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紧缺急需专业岗位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17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3月15日以后出生),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市外在职人员均可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市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考察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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