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选调生考试公告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安徽省公务员局 2015-06-18 大 中 小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一线锻炼成长,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培养高素质的工作人员,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和选调生工作有关规定,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安徽省2015年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和计划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普通高校包括“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和其他普通高校(附件1),其他普通高校为纳入2014年安徽省第一批次本科招生的院校。上述普通高校的定向生、委托生、独立学院毕业生、专升本毕业生等不在选调范围之内。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安徽省有关部门统一组织到安徽农村基层服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省选聘工作办公室选聘的大学生村官、省教育厅招聘的特岗计划教师、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招聘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和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招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二)选调计划
根据全省干部队伍建设实际,计划选调450名。
二、选调条件
除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报名时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应届大学本科生24周岁以下(1990年4月6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27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84年4月6日以后出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龄相应放宽3岁。
(三)应届毕业生2015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博士学位证书可于2015年12月底前获得。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聘用前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聘用手续完备,具有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
(四)应届毕业生大学本科或研究生期间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截至2015年9月30日服务年限满2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报名时仍然聘用在项目岗位上。
(五)身体心理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凡在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处理期内的,或有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选调。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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