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网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广东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http://gongwuyuan.eol.cn  来源:  作者: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2010-03-02    

  三、关于资格审查

  21.资格审查如何进行?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现场报名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社会人员应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经招录机关审查,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现场发给准考证。网上报名的,招录机关应及时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及时反馈。

  22.资格审查人员的具体工作要求是什么?

  资格审查人员应详细、认真阅读招录公告、招录职位和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招录条件和职位要求,严格审查报考人员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其报考;对未通过审查的,应及时反馈审查意见;对填报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报考者补充;所有报名资料,原则上应在提交当日内审查完毕,以免影响考生报考;审查完毕,审查人员应签名,以示负责(网上报名的,也应签名)。对同意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的审查人员,要追究其工作责任。

  23.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请与招录机关直接联系(省直各招录机关咨询电话可在职位表中查询)。

  四、关于考试及体检

  24.笔试地点在哪里?

  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含省法院、省检察院机关职位、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职位)的,笔试地点在广州市;报考各市职位(含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职位,选调生职位)的,笔试地点在该市。具体按准考证提供的地点参加笔试。

  25.我省“三支一扶”人员如何报考和办理加分?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凭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按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报考省直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职位的,请于3月22日至23日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9号广东大厦206房)办理加分申请。

  26.如何查询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

  今年4月中旬,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广东组织工作网(http://www.gdzz.cn)、广东人事网(http://www.gdrst.gov.cn)和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公布。

  27.面试前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哪些材料?

  面试前须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社会人员应提供内地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28.资格复审人员的具体工作要求是什么?

  审查人员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重点审查面试对象的年龄、对象类别、毕业时间、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专业技术资格和执(职)业资格等事项,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复审完毕,审查人员应签名,以示负责。对允许不符合招录条件的考生参加面试的复审人员,要追究其工作责任。

  29.体检有何规定?

  体检工作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严格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报考警察(含司法警察)职位的,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发〔2001〕74号)或《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办通〔2003〕30号)规定的要求。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

  020—83134955、83134957、87185179、87195186

  咨询时间:2010年3月2日至3月8日上班时间

推荐给好友    我要收藏    我要纠错    我要打印
中国教育在线公务员APP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内容推荐

公务员电子周刊

滚动新闻
eol.cn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声明 | 京ICP证140769号 | 京ICP备12045350号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236号
版权所有 北京中教双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EOL Corporation
Mail to: webmaster@eol.cn